依据《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2010年5月27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公告第107号,2019年、2020年分别修订)、《关于做好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4〕38号)以及《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等文件规定,经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第五批共有133人符合申领条件,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如发现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请向麻城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反映。
联系电话:0713-2912399
麻城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021年12月16日
来源:市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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